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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公司:2020年汇算清缴,和以往大有不同

 

  代理记账公司:个税法修订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很多人都要从202031日开始,做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今,2019年已进入最后3个月倒计时,面对明年有史以来第一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到底哪些人需要办?哪些人不需要办理?需要提前做好哪些准备?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明确了,明年个税

 

  这部分人不需要汇算清缴

 

  听说明年个税实行自行汇算清缴了,是不是每个人所得的个税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比如:

 

  王平是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工薪阶层,每月工资40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所得了,还需要明年汇算清缴吗?

 

  答复:

 

  像王平这种工薪阶层,只在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平时甚至都预扣不着个税,或者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因此这部分个人就不需要明年再汇算清缴了。

 

  参考依据: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注意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1日至6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参考二

 

  20188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做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九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取得境外所得;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账易财务为大家整理的资料,想了解更多财税小知识请继续关注代理记账公司或直接私信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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