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犹如过五关斩六将,要想成功注册有时候并不容易。购买商标犹如通关秘籍,是快速打造品牌之道。
吃货,在百度百科的解释是:多指喜欢吃各种美食的人,并对美食有一种独特的向往、追求,有品位的美食爱好者、美食客、美食家。对食品情有独钟,看到美食就有很大的食欲。

根据这条定义,可以看出网络上对于“吃货”二字的含义是偏褒义的,然而商标局却并不这样认为。
“完美吃货”也一再因为“吃货”二字无法通过审核。
法院:吃货是一个贬义词
2019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完美吃货”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审理的焦点都在“吃货”是否为褒义词还是贬义词?
依据《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180页,吃货一词含有贬义,最终法院认定“完美吃货”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对我国文化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不予注册。
图片来源/商标局截图
4年坎坷,最终还是被驳回
“完美吃货”于2015年3月12日申请注册,指定只用在35类-广告宣传上,约一年后被商标局驳回,理由是吃货有贬义,不适合用作商标。
初审失败后,申请人表示不服,认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语言表达方式也发生了相应变化。相关公众一般不会把“吃货”理解为“光会吃不会做事的人”,而通常会理解为“爱好美食的人”,“吃货”基本已不再具有明显贬低、丑化部分人群的含义。遂提起上诉,希望能够获得商标权。
然而二审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仍然认为:虽然汉字语言会随着时代的进步、文化的发展,被赋予更多的含义,但是若通过具有普世意义的辞典等公开出版物能够确定相关汉字具有的含义,应当将其作为判断相关汉字含义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国公众的一般认知,“吃货”可以被理解为“光会吃不会做事的人(骂人的话)”,即使加入汉字“完美”,亦不会改变我国公众对“吃货”上述含义的认知。在此情况下,“完美吃货”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对我国文化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
创业:时间才是最大的成本
从2015年3月到2019年10月,“完美吃货”经历了初审、一审、二审,历经4年半的时间,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结果还是被驳回,令人唏嘘。
图片来源/商标局截图
其实对于创业者来说,4年是十分宝贵的时间,这4年,足以让一个品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奶茶网红鼻祖-喜茶原名皇茶,创业之初便一直深受山寨困扰。2015年购买“喜茶”商标后,并没有因为其改名而影响其发展,反而迅速占领了全国市场,成为名副其实的奶茶网红品牌。
商标的价值是通过使用而获得,使用时间越长,使用的范围越广,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越高,其对消费者的品牌吸引力越强。
在当代商业竞争中,一个好的商机转瞬即逝,很多时候错过了最佳时机,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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